详细介绍乌鲁木齐企业简易注销的适用条件、办理流程、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。包含公示期要求、提交材料清单和代办服务说明,帮助企业高效完成注销手续。
在乌鲁木齐地区,企业若符合特定条件可选择简易注销程序。适用于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、无债权债务或已清算完毕的有限责任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。企业需在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简易注销公告,公示期为20日。

企业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。公示期间,相关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异议。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企业向登记机关提交《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》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及营业执照正副本。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出具准予注销通知书。

办理简易注销需准备以下材料: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承诺书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。若委托他人办理,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。
企业在公示期内若收到异议,需终止简易注销程序,转为一般注销流程。存在股权被冻结、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不适用简易注销。企业应确保税务登记已注销,无欠缴税款及罚款。
新疆全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专业代办服务,工商税务注销代办费800-1500元不等。若涉及税务查账或疑难问题,费用需面议。代办服务包括材料准备、公告填报、手续办理等全流程协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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